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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組收件】臺東縣「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臺東縣「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自2025年08月18日起至 課指組截止時間2025年09月22日止

送件方式

學校統一收件【繳交至『課指組』】
#逾期不候,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申請辦法

紙本申請書(如附件)

獎學金額

10,000

申請資格

一、申請對象:
(一)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 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二)排除對象:
(1)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
(2)榮民或配偶任公職或在學榮民子女本人為現役軍人、榮民、公務人員身分者,均不合申請資格。 

二、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清寒學生,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二)申請人合於上述條件(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惟限於設定名額, 具清寒家庭子女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者為優先獎助對象,餘以學業成績高低依序核發;若學業成績同分時,以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為排序標準。

應繳文件

一、繳交文件:
(1) 申請書(務必簽名+蓋章)

(2) 前學年(113-1學期+113-2學期)成績單正本。
(3) 114-1學期
在學證明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家長榮民證(或遺眷證明資料)影本。
(6)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證明書。

備註

 

申請開始日: 2025-08-18
收件截止日: 2025-09-22
送件方式: 課外組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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