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劉慧蘭女士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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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校內-獎助學金 (擇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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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紀念劉慧蘭女士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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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日期  | 
			
			 第1學期:每年開學日起至 10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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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1)填寫網路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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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辦法  | 
			
			 詳如【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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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額  | 
			
			 ※每名依每學期實際學雜費用調整核發(目前為26,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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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一、弱勢清寒學生係指: 二、本校護理系、高照系、長照系及語聽系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方可申請。(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進修部、研究所及專班) 首次申請者,其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或班級成績排名前30%及操行成績85分以上者。 三、以護理健康照護為終身志業,且能持續奉獻所學者。 四、獲獎者於課餘之暇,需擔任學科、課業輔導之助理、助教或志工,每學期服務20小時,以發揮所長,教學相長,精進學業。 五、獲獎者應定期匯報學習成果,出席與獎助相關活動,鼓勵清寒優秀學子積極向學,貢獻所長,回饋社會,成為母校之光,國家社會棟樑。 六、獲獎者於其後續學期成績未達標準者,則不得繼續申請,倘其後成績達標者,則優先接續頒予獎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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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檢附文件  | 
			
			 一、紙本申請書(請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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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獲獎者撰寫感謝信函一封及成果報告書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