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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組收件】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自2025年11月29日起至 課外組截止時間2026年02月23日止

送件方式

學校統一收件【繳交至『課外組』】
#逾期不候,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申請辦法

紙本申請書(如附件)

獎學金額

20,000元

申請資格

限設籍新北市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等區學生 (不含研究生) 

(一)清寒優秀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父母雙亡或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且在民國112年1月1前已設籍上述七區內。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公費生不得申請。
6.曾得過該社獎助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7.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2年1月1前已設籍上述七區內。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曾得過該社獎助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三)冠名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2年1月1前已設籍於上述七區者。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曾得過該社獎助學金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應繳文件

一、檢附下列資料: 
(1) 申請表(務必!!!系主任推薦,並簽名蓋章,再送件課外組)

(2)  114  學期-在學證明。
(3) 前學年(  113-1 學期+ 113-2 學期)成績單、操行證明單(需有體育成績)。
(4)  114  全戶戶籍謄本。
(5) 清寒證明文件。(申請清寒優秀獎學金者,需檢附)
(6) 113學年度內未領取其他獎學金之證明書。
(7) 自傳及未來理想(電腦打字、800字以內)。
(8) 文章一篇:我對扶輪社的認知(電腦打字、2,000字以上)。
(9) 志工服務時數證明

備註

申請書請填寫2份,一份寄交三重東區扶輪社,一份由課外組存查。

 

申請開始日: 2025-10-29
收件截止日: 2026-02-23
送件方式: 課外組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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