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組收件】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自2026年11月05日起至 課外組截止時間2027年02月22日止。

送件方式

學校統一收件【繳交至『課外組』】
#逾期不候,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申請辦法

紙本申請書(如附件)

獎學金額

20,000元

申請資格

限設籍新北市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等區學生 (不含研究生) 。

(一)清寒優秀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父母雙亡或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且在民國113年1月1前已設籍上述七區內。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4.114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公費生不得申請。
6.曾得過該社獎助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7.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3年1月1前已設籍上述七區內。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4.114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曾得過該社獎助學金者,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三)冠名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3年1月1前已設籍於上述七區者。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4.114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曾得過該社獎助學金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應繳文件

一、檢附下列資料: 
(1) 申請表(務必!!!請系主任推薦,並簽名蓋章,再送件課外組)

(2)  115  學期-在學證明。
(3) 前學年(  114-1 學期+ 114-2 學期)成績單、操行證明單(需有體育成績)。
(4)  當月  全戶戶籍謄本。(勿附戶口名簿)
(5) 清寒證明文件。(申請清寒優秀獎學金者,需檢附)
(6) 114學年度內未領取其他獎學金之證明書。
(7) 自傳及未來理想(電腦打字、800字以內)。
(8) 文章一篇:我對扶輪社的認知(電腦打字、2,000字以上)。
(9) 志工服務時數證明

備註

申請書請填寫2份,一份寄交三重東區扶輪社,一份由課外組存查。

 

申請開始日: 2026-11-05
收件截止日: 2027-02-22
送件方式: 課外組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