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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場地/停車申請

社團場地借用說明: 

1. 社團場地以社團優先借用,班級或其他單位以先來後到優先依順借用。

2. 配合門禁開卡限制, 不可跨時段借用。

  借用時段如下, ,

  上午: 08:00-12:00

  中午: 12:00-13:30

  下午: 13:30-17:30

  晚上:  18:00-22:00

3.  每天只能預約一個時段,最多4小時,借用當天可依借用狀況可再行續借。
    如遇特殊情況(如大型活動籌備)需送活動申請單及企畫書申請,可不限時段。

4. 場地禁止飲食,違者停借。舞武坊禁止穿鞋進入。其他依相關規定辦理。

5.  借用門禁卡/鑰匙於借用時間結束後半小時內歸還。
     晚上借用次一工作日上午10點歸還。未依規定歸還,該借用單位停借2個月。

6. 白天使用社團活動場地,必需降低音量,若有影響教學與辦公,將立即停止借用。

7.  學校場地因業務需求,管理單位得隨時通知社團停止借用。

8. 週六、日及假日借用場地,需提出活動申請單及企畫書, 核可後方能借用。

9. 週六、日及假日借用室內場地,需向管理單位繳交清潔費與額外支付管理人員假日工資。
   詳細辦法請見各場地管理單位網頁。

9. 晚間借用大型場地(如B118、明倫館),配合管理人員每日工作時數規定,
   最晚 21點 要整理完畢歸還總務處,請務必配合。

 

臨時停車申請說明: 

1. 活動前3天提出申請。
    週六、日及假日需提出活動申請單及企畫書, 核可後方能申請。

2. 小型車輛及機車請填表91-1_社團臨時停車申請表。

3. 遊覽車或大型車輛請填表91-車輛臨時停放申請表(總務處表單)

4. 表92-社團指導老師 臨時停車識別證申請表,限當學期社團老師可申請。

5. 活動廠商進入停車,不能免費停車,依總務處優惠規定辦理。
   活動前3天請到課外活動指組填表91-1_社團臨時停車申請表,領取停車優惠單
   停車優惠單,活動廠商車輛出校門前,提送前門警衛室辦理優惠付費手續。

 

 81-總務處物品借用申請表 (總務處表單)

82_校內場地借用申請表82_校內場地借用申請表 (總務處表單)

86-取消變更場地申請表86-取消變更場地申請表 (總務處表單) 

車輛臨時停放申請表(單次)91-車輛臨時停放申請表(限遊覽車用) (總務處表單)

臨時停車識別證申請表92-社團指導老師 臨時停車識別證申請表 (總務處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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