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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課外活動護照實施辦法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課外活動護照實施辦法


93330日第六十六次擴大行政會議通過
99年8月1日校名更改修訂

 

第一條 

主旨:為鼓勵本校學生踴躍參與課外活動及社團服務,培養群育美德,以貫徹全人教育,並作為推薦學生之具體參考依據,特訂定此實施辦法。 

第二條   護照登錄對象: 

一、 擔任校內班級、社團或宿舍幹部、及學校運動代表隊之學生。

二、 校內外大型體育比賽獲獎之學生。

三、 校內外大型課外活動獲獎之學生。

四、 承辦校內外大型課外活動之學生。

五、 參加校內外大型訓練研習會之學生。

六、 參加校內外各項學術研討會或發表論文之學生。

七、 義行可風(拾金不昧、熱心助人等),且有具體事證,足為楷模之學生。

 第三條  護照發放方式:

一、 發放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二、 採用電腦登錄作業,可重複列印。

第四條  護照登錄及認證事宜:

一、幹部經歷登錄:

(一)擔任職務

 

職 務

 對 象

 登錄管理單位

審核認證單位

1.

班級職務

擔任校內班級幹部之學生

生活輔導組

生活輔導組

2.

社團職務

擔任校內社團幹部之學生

社團負責人

課外活動指導組

3.

宿舍職務

擔任宿舍幹部

舍 長

生活輔導組

4.

運動代表隊

參加運動代表隊之學生

隊 長

體 育 室

 

(二)登錄方式:

由負責之登錄管理者將資料上網登錄,經相關管理單位於網路上審核確認後,再由學生自行列印,並攜帶證明文件至課指組核章,即為正式的課外活動護照。

二、活動紀錄登錄:

()  活動內容

1. 社團活動:

(1) 校內外大型活動獲獎之學生。

(2) 承辦校內外大型課外活動之學生。

(3) 參加校內外大型訓練研習會之學生。

 認證單位:課外活動指導組或相關行政單位

2.  體育活動:校內外大型體育比賽獲獎之學生。

認證單位:體育室、課外活動指導組

3.學術活動:參加校內外各項學術研討會或發表論文之學生 。

   認證單位:各行政單位或各系科

 

4. 其他義行:義行可風(拾金不昧、熱心助人等),且有具體事證,足為楷模之學生。

    認證單位:各相關單位

(二)登錄方式:

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由學生自行上網登錄並列印後,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各相關管理單位認證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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