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 課外活動護照實施辦法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課外活動護照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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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主旨:為鼓勵本校學生踴躍參與課外活動及社團服務,培養群育美德,以貫徹全人教育,並作為推薦學生之具體參考依據,特訂定此實施辦法。 第二條 護照登錄對象: 一、 擔任校內班級、社團或宿舍幹部、及學校運動代表隊之學生。 二、 校內外大型體育比賽獲獎之學生。 三、 校內外大型課外活動獲獎之學生。 四、 承辦校內外大型課外活動之學生。 五、 參加校內外大型訓練研習會之學生。 六、 參加校內外各項學術研討會或發表論文之學生。 七、 義行可風(拾金不昧、熱心助人等),且有具體事證,足為楷模之學生。 第三條 護照發放方式: 一、 發放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二、 採用電腦登錄作業,可重複列印。 第四條 護照登錄及認證事宜: 一、幹部經歷登錄: (一)擔任職務
(二)登錄方式: 由負責之登錄管理者將資料上網登錄,經相關管理單位於網路上審核確認後,再由學生自行列印,並攜帶證明文件至課指組核章,即為正式的課外活動護照。 二、活動紀錄登錄: (一) 活動內容 1. 社團活動: (1) 校內外大型活動獲獎之學生。 (2) 承辦校內外大型課外活動之學生。 (3) 參加校內外大型訓練研習會之學生。 認證單位:課外活動指導組或相關行政單位 2. 體育活動:校內外大型體育比賽獲獎之學生。 認證單位:體育室、課外活動指導組 3.學術活動:參加校內外各項學術研討會或發表論文之學生 。 認證單位:各行政單位或各系科
4. 其他義行:義行可風(拾金不昧、熱心助人等),且有具體事證,足為楷模之學生。 認證單位:各相關單位 (二)登錄方式: 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由學生自行上網登錄並列印後,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各相關管理單位認證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