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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國際交流】謙益獎學金 作業要點

「謙益獎學金」 作業要點

111.12.14學務會議訂定

一、 成立宗旨:
為鼓勵學生放眼世界,赴國外交流增廣見聞,拓展宏觀視野,提升專業實務與國際競爭力,特於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設立「謙益獎學金」
透過短期海外學術交流計畫、參與國際競賽等方式,協助有心向學的學生實現國際學習計畫,提升國際競爭優勢,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獎助類別:
(一)為期一個月以上之短期研修(遊留學性質除外)、海外實習或交流(不含大陸與港、澳地區)。
(二)參與國際競賽。

三、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非當學期畢業學生,並於申請時已完成註冊者;
(二)未獲教育部相關學生國際交流獎助金(如「學海飛颺」)等及本校提供之出國獎助金者。

四、申請期限及方式:
(一)於本校「獎助學金」網頁申請,並檢具相關申請文件,逾期不受理,每人限申請乙次。
(二)申請日期:上學期:9月1日~9月30日;下學期:2月1日~3月15日。

五、申請應備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表格(網頁下載);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在學證明;
(三)具檢定之外語能力,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參與國際競賽者免附)
(四)海外學術交流計畫書或參與國際競賽計畫書
(五)家長同意書;

六、審查方式:
(一)由「謙益獎學金審查小組」審議,小組之成員5-7人,由行政副校長擔任召集人,學務長、研發長、教務長、教師代表1-3人及校外(產業菁英)代表1人組成,任期一年,期滿得連任。由校長聘任之。
(二)短期海外學術交流:由國際暨兩岸教育中心先進行初審及建議補助額度;參與國際競賽:由體育室(運動競賽類)或各院系單位(非運動競賽類)先初審及建議補助額度再送本獎學金審查小組審議。
(三)經本獎學金審查小組核定之獎助學生,最晚於出國前一週核撥獎助金額。

七、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出國期間每月每人生活獎助金補助(亞洲地區上限新台幣2萬元、其他地區上限3萬元),獎助期間依審查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機票費補助(亞洲地區上限1.5萬/每人、其他地區上限3萬元/每人)。
(三)獎助名額視當年度經費調整。

八、回國後應繳交之文件:
(一)簽證影本或簽證申請佐證文件(如簽證繳費證明等);
(二)一個月內繳交國際學習交流心得報告書

九、受獎人義務:
(一)畢業、休學或退學者,停止核發獎學金。
(二)因故變更、未履行或中斷海外研習者,視為放棄獎助資格,應立即歸還已領取之全額獎學金。但因不可抗力因素變更研習計畫者,得申請展延出國或海外研習期間,並依審查小組決議辦理。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得簽請本校學務長決行後辦理。
(三)需配合本校舉辦之出國交流說明會及經驗分享等相關活動。

十、經費來源及帳務管理:
(一)經費由「謙益獎學金」及其孳息為本計畫贊助金之來源,專戶專款專用。本獎學金除積極勸募社會各界熱心人士或機構捐款隨時勢變遷得滾動修訂宗旨
(二)本獎學金專戶每年之收支明細於審查小組會議中報告,並議定次年度可動支金額。
 

十一、本要點經學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類別: 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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