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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組收件】《花蓮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花蓮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

自2026年03月05日起至 課外組截止時間2026年04月07日止

送件方式

學校統一收件【繳交至『課外組』】
#逾期不候,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申請辦法

紙本申請書(如附件)

獎學金額

大學部6,000
申請資格

二、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核發「清寒優秀學生獎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一)設籍花蓮縣6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80分(甲等)以上。
2.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甲等)以上。
但自95學年度起入學之國中小及97學年度起入學之高中職學生,不在此限。

※註1.前項各款規定,於空中大學、研究系所、在職進修、教育推廣學分班、補校及夜間部學生不適用之。
註2.大學校院及高中職部分之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上列錄取名額時,依學業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若學業成績相同,再依操行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  

應繳文件

一、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3. 114-2學期在學證明書
4. 113-1+113-2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新生檢附114-1學期)
5.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6. 114-1學期獎懲證明

備註

 

 

申請開始日: 2026-03-05
收件截止日: 2026-04-07
送件方式: 課外組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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