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助學金-應繳文件
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1) 舊生→每人僅可申請乙項校內助學金(詳閱一覽表)。
(2) 新生、轉學生、研究生→第一學期無法申請任何校內助學金,第二學期始即可提出申請。
(3) 郵局或銀行帳戶影本→務必提供申請者本人之帳戶(非家人或朋友)。
※【家境清寒助學金】應繳交及查驗資料:
清寒資格 | 檢附資料 |
(一) 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資格者。 (二)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三) 原住民學生。 (四) 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 申請合格者。 |
1、申請書。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或戶籍謄本正本(含記事)(近三個月內)。 3、前一學期成績單。 4、清寒證明文件(繳交影本,查驗正本)。 5、本人存摺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五)父母或本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六) 因天災或意外致家中經濟困難者。 (七) 失親家庭、父母離異或失聯者。 (八) 法定監護人領有失業救濟金者(獎學金公告截止日前半年內有效)。 (九) 持有清寒證明者。 |
1、申請書。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或戶籍謄本正本(含記事)(近三個月內)。 3、前一學期成績單。 4、清寒證明文件(繳交影本,查驗正本)。 5、112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本人+父+母)。【逕洽各地國稅局】 6、本人存摺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助學金項目 | 檢附資料 |
※ 無正職研究生獎助學金 |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 3、本人存摺影本。 |
※鍾源德教授暨蔣蘊芝教授獎助學金 1、學業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70分 以上者。 |
1、申請書。 2、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或戶籍謄本正本(含記事)(近三個月內)。 3、前一學年成績單(112-2學期+113-1學期)。 4、清寒證明文件(繳交影本,查驗正本)。 5、詳述家庭狀況之自傳(300字以內A4電腦打字) 6、本人存摺影本。 |
※其餘助學金應繳文件請詳閱一覽表 | Ex *王紹新董事長清寒安心就學獎助學金 *紀念馬章壯華女士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紀念劉慧蘭女士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紀念徐藹諸校長獎助學金 *劉瑞恒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雷永和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陸雲峨老師獎學金 |
※【獎助學金申請表填寫完畢後,請列印申請書後(列印比例請縮印成一頁)+「親筆簽名」,
連同附件繳交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
如逾期未繳交視同文件不齊、放棄申請,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