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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組收件】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清寒優秀學生」、「未來主人翁學生」

申請日期

自2025年08月19日起至 課外組截止時間2025年09月19日止

送件方式

學校統一收件【繳交至『課外組』】
#逾期不候,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應屆畢業生(如新生)或轉學生,請向畢業或轉出學校提出申請。

申請辦法

紙本(如附件) or 網頁

獎學金額

依名額分配表(如附件)

一、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一)碩博士生10 名:每名40,000元。
(二)大專院校生(含五專四、五年級)30 名:每名32,000 元。

二、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一) 碩博士生5 名:每名36,000 元。
(二) 大專院校生(含五專四、五年級)15 名:每名30,000 元。

申請資格

一、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一)申請條件
1. 領有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 如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須由地方行政機關、就讀學校或社會福利機構等開具相關證明文件。
(二)志工服務時數
1. 當年度於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60 小時以上;
    學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請特別留意)。
2. 時數計算期間自113 年9 月1 日起至114 年8 月31 日止
3. 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之資訊(如附件8)
(三)成績標準(新生或轉學生得提具原學校成績單):
1. 113 學年度學業及德行成績:
    (1)碩博士生、大專院校生及高中職生:學業與德行平均成績均達80 分以上(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學分班及在職專班之學生)。
    (2)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代表參賽之國際性比賽前三名,且學業與德行平均成績均達60 分以上者。
2. 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學校師長於申請表書寫品德表現評語。

 

二、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一) 志工服務時數
1. 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120 小時以上;
    學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請特別留意)。
2. 時數計算期間自113 年9 月1 日起至114 年8 月31 日止
3. 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之資訊(如附件9)
(二) 成績標準(新生或轉學生得提具原學校成績單):
1. 113 學年度學業及德行成績:
    (1)碩博士生、大專院校生及高中生:學業與德行平均成績均達80 分以上。(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學分班及在職專班之學生)
    (2)高職生:學業成績70 分以上、德行成績80 分以上。
    (3)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代表參賽之國際性比賽前三名,且學業與德行平均成績均達60 分以上者。
2. 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學校師長於申請表書寫品德表現評語。

應繳文件

一、必備文件
(1) 申請書(1 項獎學金填寫 1 份)【附件11】
(2) 114-1學期在學證明
(3)
 113-1學期+113-2學期成績單
(4) 志工服務單位核章之時數證明(須有服務單位核章並依序編號)。
(5)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簽名)【附件5】

(6)清寒優秀學生》需檢附→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二、選附文件 (依申請條件檢附,請勿檢附與申請條件無涉之文件 ):

(1)自傳: 包含自我期許、社會志工服務心得回饋、獎學金之用途規劃及未來生涯規劃等,約400 字以上;格式不拘。
(2)資訊不公開聲明書(不同意公開全名於得獎名單者填寫)【附件6】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請以A4 大小裝訂,資格不符、資料不齊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備註

*申請條件說明【附件8、9】獎學金列表【附件2】、申請表【附件11】、常見Q&A【附件14】請參閱附件或網站

 

申請開始日: 2025-08-19
收件截止日: 2025-09-19
送件方式: 課外組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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