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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社團活動申請安全檢核QA

 

 

活動安全自我檢核表header
目  錄:

1. 保 險


1. 一日活動: 地點在大臺北地區(臺北市及新北市)
     不用保險,其他地區需要保險
  例外情況:當"一日活動"涉及飲酒、烤肉、極限運動或夜間活動等
  等危險活動時,則須購買保險。
2. 二日以上活動: 
       必需保險
       需送有保險公司核章之證明文件
       含被保險人名冊到學務處課指組. 

[回目錄選項]

2. 明 火 設 備


 所稱明火表演,指以產生火焰、
 火花或火星等方式之表演活動

  1. 室內場地禁止使用任何有火或火花之易燃物
  2. 室外場地, 務必遵守內政部頒布
   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請務必遵守內政部頒布
「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並與
 指導老師或課指組輔導老師共商安全措施後,
 於企劃書中明訂之


法源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回目錄選項]

3. 酒 精 性 飲 料


 活動辦理提供酒精性飲料必需在企畫書詳細說明,
 酒精性飲料發放方式及安全問題解決方法.

範例:
    安全維護方法說明: 本活動限每人只領10cc啤酒一杯,
    憑入場卷領取, 領取後收回入場卷...

    同學因飲酒精性飲料宿醉,將有同學陪同安全送到 住家,
    陪同同學需到家時電話及拍照通知主辦 單位....

    主辦單位確保每位參與同學平到家,以分組方式 互報平安.
    到家之組長最後回報主辦單之負責人 確認....

  等方式可確保安全方法

[回目錄選項]

4. 學生課外活動緊急聯絡人同意書

 

 班級或社團活動辦理二天以上,到外面過夜時填寫及繳交
 
 學生課外活動緊急聯絡人填報表

 外出過夜牽涉安全處理問題, 填寫內容之緊急
 聯絡人必需為直系、旁系親屬或具法律效力之
 配偶等人.  含已滿十八歲以上者均需繳交.


[回目錄選項]

5. 交 通 工 具


1.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免附全安資料,需在企畫書上及活動申請書
   上填寫搭乘工具,註明起迄地點, 

   範例:  
     活動地點:在大安森林公園, 
     交通工具:捷運,
     去程 : 北護->走路->石牌站->捷運->
                大安森林公園站-> 走路->目的地
     回程: 目的地->走路->大安森林公園站->
                捷運->石牌站

2. 搭乘私人承攬運輸工具: 
   需附:
   (1).駕駛人駕照影本
   (2).5 年內新車行照影本行照, 司機駕照影本, 
   (3).第三責任險保險資料證明
   
注意1 第三責任險,保險截止日必需是在活動當天
     或以後的日期, 
注意2 已送之駕駛資料及車輛資料,不可在活動當天
     臨時更換駕駛及車輛

[回目錄選項]

6. 租 用 校 外 場 地



校外活動場地租用需先確認租場地大小
 1.100坪以上需附 
  (1).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明影本,
  (2).近期消防安全檢測通過證明影本 
  (3).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影本

 2.100坪以下需附
  (1).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明影本
  (2).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   影本                         
  (3).滅火器、緊急照明燈、火災警報器三樣
      的位置圖及照片, 滅火器照片上要標明
      有效日期
  (4).場地位置圖及標明滅火器、緊急照明
      燈、火災警報器、逃生位置


[回目錄選項]

7. 場地檢附資料範例參考

1. 廠商營利事業登記
1 廠商營利事業登記
2 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
2 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
 

3. 消防安全通過證明影本

3. 消防安全通過證明影本

4 滅火器

4 滅火器

5 場地位置圖標示

5 場地位置圖標示

[回目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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