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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宜蘭縣政府 「113年青年自組團隊參與行動徵件計畫」

 

    • 為引導青年結合所學,發揮志願服務的影響力,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本府訂定「113年青年自組團隊參與行動徵件計畫」,獎勵宜蘭青年自行組隊投入志願服務及社會參與行動。
    • 本計畫提案方式、參加資格與對象,說明如下:
      • 提案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有意提案者可下載計畫簡章及提案計畫書(https://pse.is/5t66q7),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W1hnNy6Pw19UzQb67)並上傳計畫書及相關資料。
      • 參加資格與對象:
        • 申請提案之個人、團體或學校,組織年滿15至40歲之青年團隊,每團隊至少5人以上,針對關注之社會議題或服務對象,評估服務需求後,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社會實踐方案。
        • 提案之執行地點須於宜蘭縣內。
        • 每團隊成員至多僅能參與1組團隊,不得跨組或重複報名。
      • 評選方式:
        • 由本府邀集實務工作者及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 分為「資格審查」及「評審書面審查」兩階段進行。
      • 計畫獎勵:
        • 每案至少服務10小時,預計獎勵8案。
        • 每案酌核獎勵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含稅),核定獎勵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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