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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學生會會費退費標準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學生會會費退費標準

                                                                                              民國107年3月7日 班代聯席學生議會通過   


一、 本辦法標準本會組織章程第六章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制定。
二、 申請退費資格: 
   1. 本校大學日間部應屆新生已繳交學生會會費者
   2. 轉學:本校日間部四技及二技已繳交學生會會費者,退費金額以未修讀之學期數退費
   3. 退學:本校日間部四技及二技已繳交學生會會費者,退費金額以未修讀之學期數退費
   4. 休學:本校日間部四技及二技已繳交學生會會費者,退費金額以未修讀之學期數退費,如之後復學者,可重新繳交學生會費。
   
三、退費金額對照表如附件一

四、申請方式及時間: 
   1. 大學日間部應屆新生已繳交學生會會費者每學年上學期開學一週內提出申請
   2. 轉、退、休學者,離校手續完成日起算 3 個月內,檢附學生會會費退費申請表與備齊下列證件,請依規定時間內向學生會提出申請,待學生會審核小組核定後通知。
   3. 填寫學生會費退費申請專用表,檢附下列文件進行申請。
     (1).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 轉、退、休學證明文件正本(應屆新生免附)
     (3). 存摺影本
        
五、其它:轉、退、休學者完成退費手續後,取消本校學生會資格後不得參加學生會舉辦之任何活動及權利義務。

六、本辦法提請班代聯席學生議會決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退費金額對照表

 

日間部四技適用

年級

學期別

退費金額

上學期

1,650

下學期

1,400

上學期

1,150

下學期

900

上學期

650

下學期

400

上學期

150

下學期

0

日間部二技適用

年級

學期別

可退金額

上學期

650

下學期

400

上學期

150

下學期

0

說明: 退費金額扣除已使用之成本費,包含各學年度已執行經費、人事支出成本、劃撥手續費及匯款手續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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