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補助(社團活動)
名 稱
團體補助(社團活動)
申請資格
本校學生社團
申請日期
每月
10
日前,申請次月
活動補助
申請方式
填具線上申請表
。
成果文件
活動後10日內:
填具線上成果表
經費之請撥、結報依規定辦理
備註
以電子郵件(E-Mail)通知審核結果
已獲本校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者,不得再重複申請感恩基金會之補助
經費預算表:贈送物資經費,不在補助範圍內
便當報支標準,活動超過用餐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