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代表遞補申請及全國賽報名事宜,-報名請洽課指組

  • 臺北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代表遞補申請及全國賽報名事宜,-報名請洽課指組
  • 申請及全國賽報名事宜期程說明如下:
    • 遞補公告:
      • 111119日(星期三)假本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公告決賽代表名單及各類別各組分區無參賽者遞補順序
      • 具代表權者:需於1111120日(星期日)下午5時前至本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填報參賽意願,填報同意者逕依規定於1111123
        (星期三)前依報名全國決賽之規定完成報名全國賽;填報放棄者需於
        1116日(星期三)前函報教育局、副知復興高中棄賽切結書,
        並於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填報函報教育局之公函字號。
      • 具遞補資格者:需於1111120日(星期日)下午5時前至本 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填報參賽意願,未於期限內填報參賽意願者視為
        無意願。倘因校內行政疏失致影響團隊或個人參賽權,教育局將追究校內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 主辦單位將於1111125日(星期五)公告各類別各組決賽代 表剩餘名額,並由本校依各校填報參賽意願情形,自有意願參賽者中擇優
      依序通知遞補,請接獲通知參賽者於
      1111130日(星期三)前依報名全國決賽之規定完成報名全國賽。
    • 全國賽報名期程:
      • 取得本市代表資格參加全國決賽者及逕行全國賽之團體及個人,均依下列期程及方式辦理報名。
      • 請於111 11 20 日(星期日)上午9時開始開放決賽報名系統並受理報名。請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之
        全國賽決賽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 https://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連結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專屬網站)
        逐一輸入資料(輸入不完整者無法報名)並請列印書面報名表一份。(正式列印前請仔細檢查各欄位是否輸入完整,正式列印
        後系統即不再受理參賽者進入修正,請善用「測試列印」功能。)
      • 面報名表應送交就讀學校蓋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院蓋章戳),證明參賽者在學,並統一由就讀學校於1111130日(星期三)
        前免備文親送或郵寄本市承辦報名全國決賽學校(臺北市立復興高中藝術組)審核報名資格,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表」。書面報名表郵寄地點:臺北市立復興高中藝術組(
        112056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70號),
        聯絡電話:(
        02):28914131分機81018705
      • 所送之報名表由本校彙整後送局,再統一由局端將書面報名表寄()達全國大會。(郵遞者以郵戳為憑)。
  • 請參賽者參照「臺北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並切實掌握辦 理期程,逾期者將無法報名全國決賽。若有未盡事宜,請洽
    復興高中藝術組孫俊彥組長,聯絡電話:
    (02)2891-4131 分機 81018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