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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名稱 |
【桃園市政府】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各項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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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自2025年10月22日起至 課指組截止時間2025年11月07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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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方式 |
學校統一收件【繳交至『課指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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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紙本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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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額 |
依各項獎學金公告 |
| 申請資格 |
一、申請資格為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高職及大專院校學生;新生不可申請。 二、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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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文件 |
一、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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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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