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校內-獎助學金 (擇一申請) |
名稱 |
紀念馬章壯華女士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
申請日期 |
第1學期:每年開學日起至 10月30日止 |
申請方式 |
(1)填寫網路申請書 |
申請辦法 |
詳如【辦法】 |
金額 |
※每名依每學期實際學雜費用調整核發(目前為26,240元) |
申請對象 |
一、弱勢清寒學生係指: 二、本校大學部四年制二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方可申請。(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進修部、研究所及專班) 首次申請者,其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或班級成績排名前30%及操行成績85分以上者。 三、以護理健康照護為終身志業,且能持續奉獻所學者。 四、獲獎者於課餘之暇,需擔任學科、課業輔導之助理、助教或志工,每學期服務20小時,以發揮所長,教學相長,精進學業。 五、獲獎者應定期匯報學習成果,出席與獎助相關活動,鼓勵清寒優秀學子積極向學,貢獻所長,回饋社會,成為母校之光,國家社會棟樑。 六、獲獎者於其後續學期成績未達標準者,則不得繼續申請,倘其後成績達標者,則優先接續頒予獎助。 |
應檢附文件 |
一、紙本申請書(請簽名) |
備註 |
※獲獎者撰寫感謝信函一封及成果報告書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