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社團績優幹部傑出社員獎學金
98.05.06獎學金會議修訂
102.12.03獎學金會議修訂
105.11.23獎學金臨時會會議修訂
108.05.07獎學金會議修正通過
目的:為鼓勵品學兼優,具服務熱忱、表現傑出之社團同學設置本獎學金,以玆鼓勵表現優異學生。
本獎學金辦法如下:
(一) 申請條件:
1.社團幹部、傑出社員
2.學業成績70分以上
3.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二) 應檢附文件:
1.先上網申請並列印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
3.檢附參與社團之獎狀或足資証明文件。
4.社團指導老師推薦書
(三) 申請時間:第二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四) 金額:4,000元及獎狀乙紙。
(五) 名額: 40 名。
(六) 本獎學金每人在學期間以獎勵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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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社團績優幹部、傑出社員獎學金 審核排序標準作業辦法
100.08.18課指組組務會議訂定
100.12.06獎學金會議通過
101.05.07獎學金會議修訂
108.05.07獎學金會議修訂
一、社團績優幹部、傑出社員社團獎學金(以下簡稱「社團獎學金」),目的為鼓勵本校學生能積極參與學生社團活動,並給予表現優良之獎勵。
二、社團獎學金於每學年下學期開學後由課指組公告,由學生主動提出申請。
三、依獎學金委員會之「校內獎助學金申請辦法」相關規定資料外,需另準備「課外活動護照」正本,社團指導老師推薦函一份,以備審核。
四、社團獎學金積點,以前一學年度及當學年度之表現為依據,標準如下:
審核項目 |
積點分數 |
說明 |
一、擔任社團幹部的職務。 |
1~5 |
依擔任幹部表現給分。 |
二、績優評鑑社團之幹部與社員。 |
1~2 |
依擔任幹部與社員表現給分。 |
三、擔任幹部期間執行社團跨校性或社團相關活動之具體績優表現。 |
1~8 |
需曾經向課指組申請活動,並有紀錄存在者。 |
四、以社團名義執行服務社會弱勢團體等活動之具體績優表現。 |
1~5 |
需曾經向課指組申請活動,並有紀錄存在者。 |
五、代表社團參加校外比賽、公益表演或公益展演等活動。 |
1~5 |
需曾經向課指組申請活動,並有紀錄存在者。 |
六、社團指導老師的綜合評量。 |
1~7 |
依社團指導老師推薦表現給分。 |
七、社團輔導單位的綜合評量。 |
1~3 |
依社團輔導單位綜合評量給分。 |
五、本獎學金每人在學期間以獎勵一次為限。
六、本辦法經本校獎學金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