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組收件】《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申請日期

自2026年02月26日起至 課外組截止時間2026年03月23日止

送件方式

學校統一收件【繳交至『課外組』】
#逾期不候,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申請辦法

(1)獎助要點→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0&s=1077352
(2)紙本申請書(如附件)

獎學金額

(一)清寒獎助金:學士班:10,000元/碩士班:15,000元/博士班:20,000
(二)優秀獎學金:學士班:10,000
元/碩士班:15,000元/博士班:20,000
申請資格 (一)本案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二)成績標準:
  (1)清寒獎助金:申請人 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2)優秀獎學金:
申請人 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應繳文件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於受理期間向就讀學校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1、 申請書。
2、 114-2學期在學證明。
3、 申請人或監護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 114-1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影本(須蓋戳章)。
5、 領據。
6、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導師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 切結書 。

備註

本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學生實施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申請開始日: 2026-02-26
收件截止日: 2026-03-23
送件方式: 課外組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