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組收件】《彰化縣政府》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彰化縣政府】「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

自2025年09月08日起至 課外組截止時間2025年10月03日止

送件方式

學校統一收件【繳交至『課外組』】
#逾期不候,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申請辦法

紙本申請書(如附件)

獎學金額

大學部:8,000元/碩士班:8,000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本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ㄧ,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一) 大專(院)校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操性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紀錄。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
(二) 大專(院)校(不含公費生)研究所之碩士、博士班申請標準同第二款。

二、本要點所稱自強,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三) 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四)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應繳文件

一、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114-1學期在學證明。 
3、113-2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一份(請學校加蓋證明章)。
4、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書面證明
5、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審核章)或戶籍謄本一份。

備註

 

 

申請開始日: 2025-09-08
收件截止日: 2025-10-03
送件方式: 課外組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