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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名稱 |
【臺南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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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自2026年02月23日起至 課外組截止時間2026年03月2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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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方式 |
學校統一收件【繳交至『課外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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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紙本申請書(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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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額 |
5,000元 |
| 申請資格 |
一、凡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本市國民中學之在學清寒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前項在學學生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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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文件 |
一、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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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